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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专长,充分调动其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对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并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且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除有特别规定外,本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大学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原则上我院对学生转出不设限制条件。

学生申请同级跨类转专业至我院的,需要第一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含)以上或年级专业排名在前30%,否则,只能申请降级转专业。(注:经管文法艺算同一类,理工算同一类)

学生申请同级同类转专业至我院的,需要第一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含)以上,否则,只能申请降级转专业。(注:经管文法艺算同一类,理工算同一类)

满足条件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同学,需经申报所在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辅导员老师审核,结合线下面试决定是否接收。

三、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同学,先按教务处网站转专业通知的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然后扫描二维码入群,方便后续工作。

四、转专业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何 猛、李海生

副组长:单静敏、孙晓荣

成 员:谭 励、赵峙尧、尹宝星、李静远、许继平、吴静珠、

李 勇、李 杰、吴竞邦、王晓川、白玉廷、于家斌、

杨 一、姜 露、焦子豪、王思齐、董红宇、代其义

秘 书:郝苗苗、丁军飚

专业

接收平转25级名额

接收降转26级名额

人工智能

100

20

信息工程

100

2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00

20

自动化

100

20

智能制造工程

100

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0

20

软件工程

100

20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100

20

计算金融

100

20

智能科学与技术

0

20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