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系统科学一级学科2026年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的要求,为做好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系统科学一级学科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择优录取,加强考试招生规范管理,积极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维护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总体应坚持以下原则:
1.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 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审定博士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监督方案落实,审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全员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均需通过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查。学院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副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三、 组织实施
(一) 确定准考名单
1.学科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组,组织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根据《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以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数据为依据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包括硕博连读考生)。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已毕业的考生)或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
2.研招办进行资格复核
研招办根据《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3.公布准考名单
学校研招网于前7天左右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准考名单(https://yzb.btbu.edu.cn/bszs/index.htm)。
(二) 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考核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于考前7天左右起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单面打印,背面为空白,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准考证》可折叠,在使用期间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笔试地点为阜成路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6日
笔试时间 |
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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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上午8:30-11:30 |
2601 |
线性系统理论 |
2025年12月26日 下午13:00-16:00 |
3601 |
最优控制 |
3602 |
数据结构与算法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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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名称及思想政治理论(限同等学力考生)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4)考生提前半小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考生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由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
(1)时间地点:2025年12月27日8:30,阜成路校区教三楼325,教二楼326为准备室,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面试主要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面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面试共分为以下四个环节:
1)PPT汇报,包括个人陈述、考生前期工作或科研情况汇报,时间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8分钟;
2)专业英语文献阅读,由考生现场抽取一题,并用英语概括主要内容;
3)系统科学专业基础知识问答,考生现场抽取两题并完成作答;
4)考官自由问答。
原则上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30分钟。
(3)面试成绩计算规则:总分100分。根据考生学识背景(科研基础与学科背景)、科研能力(科研能力与潜力)、英语口语、沟通交流(综合素质)及表达能力等综合评价。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的平均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的《政审函调表》。诚信评判主要依据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进行,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4.体检
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三) 录取
1.考生的录取以综合考核总成绩为依据,其中笔试所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7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² 特别说明: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结合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和导师招生名额,联合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当同一位导师有多名报考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合格时,需根据导师名额依次录取。若按顺序录取完成后,仍有空缺名额,则未录取考生进入调剂。其他学生若同意调剂,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综合考虑考生和其他导师的意愿后进行统筹,调剂顺序同样为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若学生不同意调剂,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将顺序拟录取其他考生。
对于录取到校外导师名下的学生,在该生到校后,结合课题方向,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指定校内联系导师,组成导师组进行联合培养。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批次报考考生,各批次招生工作中,将依据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各个环节;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未通过“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6)报考材料弄虚作假;
(7)体检不合格。
3. 如考生两批次均报考,只要任何一批次获得拟录取资格,需放弃该批次拟录取资格后,才允许继续参加另一批次的资格评定、考核或拟录取流程,否则另一批次流程自动终止。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和批次。
学院如后期获得招生名额增量,原则上将优先用于招收第一批次合格生源,当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后,启动第二批次考核。
4. 考生在系统科学学科仅有一次机会参加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即已在第一批次报名中通过资格审核获取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不得在第二批次中报考获取过综合考核资格的系统科学学科。
如考生参加第一批次已获得拟录取资格,则不准予参加第二批次考核;只有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方可准予参加第二批次考核。
5.拟录取后,非定向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迁至我校;定向考生须于5月30日前与研招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逾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6.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 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
信息公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tbu.edu.cn)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学校研招办:010-68987086 邮箱:btbuyjs@163.com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10-8135321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837456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