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推荐2023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1〕79号)、《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北工商校发〔2022〕25号)、《北京工商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及我校相关文件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
1.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贯通培养或独立学院学生)。
2.爱国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优良,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3.获得本人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前三年的全部必修课程学分并预计能够按时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执行计划)(GPA)不低于3.5。
4.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含)以上或达到四级500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成绩达到国家四级70分(含)以上。
5.思想政治类必修课程,课程平均分须达到 85 分(含)以上。
6.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奖励、科研成果奖励可在推免过程中予以加分,具体参见学校相关制度。
7.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序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执行计划)*85%+学科竞赛获奖加分*5%+已认定的科研成果加分*5%+三年平均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成绩(百分制换算成五分制后)*5%(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并且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总分不设上限,同一专业推免生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综合成绩后排序。
8.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复学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推荐免试生名额的分配
学校下达我院推免名额共计58人(含依据“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动态调整监测结果”奖励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6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3人、软件工程专业2人、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2人、自动化专业2人;依据承担双一流创建、博士点建设及交叉学科建设任务奖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各奖励1人;依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情况,奖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各1人;依据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奖励软件工程专业1人;依据2022级深造率排名,奖励智能制造工程、人工智能专业各1人。)
根据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分配推免名额,如有专业保研名额空余(或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多余名额可转同系其他专业,如系内仍有未用名额统一交学院统筹分配,分配原则为在各专业人数分配学校公布的33个直接推免名额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人数乘以6.2%减去直接推免名额降序排序,并以此顺序逐一分配各专业1个名额,循环往复,直至全部分配完毕。如附录3所示。
三、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与流程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系主任和专业建设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工作,包括分配推荐名额、资格审查、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成立材料审核工作小组,由教学院长及专任教师审核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分工见附录1),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推免工作流程:
1. 发布规章。学院事先公布推荐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 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9月2日17点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选拔。
3. 资格初审。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学籍、违纪情况、绩点、英语、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综合测评等基本条件审查,并对合格者在专业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信息要求包括:学生姓名、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执行计划)、四六级英语成绩、学科竞赛加分、科研成果加分、综合测评成绩等。
4. 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学院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初选名单,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按分配名额1:1.2的比例确定名单,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将推免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加盖学院公章,报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附则
本实施细则未涉及的内容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8月31日
附录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猛、李海生
副组长:单静敏、孙晓荣
成 员:谭 励、赵峙尧、尹宝星、李静远、许继平、
吴静珠、李 勇、李 杰、吴竞邦、王晓川、
白玉廷、于家斌、杨 一、姜 露、焦子豪、
王思齐、董红宇、代其义、
秘 书:郝苗苗、丁军飚 (电话:81353324)
本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办法;审核学生推免资格,确定并公示本单位推免生名单;对相关学生申诉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等。
材料审核工作小组:
组 长:孙晓荣
组 员:贾楠菲、庄会选、郝苗苗、丁军飚
附录2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 发布规章。8月31日,学院公布《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以及各专业推免名额。
2. 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9月2日17点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用于加分的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及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正文一份)、用于加分的学科竞赛材料(证书原件/扫描彩色打印件及彩色复印件一份,没有证书的,请提交盖章的汇总表)要交至工实410办公室。学生根据资格初审的公示名单自行打印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也要交至工实-410教务办公室。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选拔。
3.资格初审。9月3日—4日,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同步审核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材料。
4.公示名单。9月7日-8日,学院公布资格初审和排序结果,公布内容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绩点、学科竞赛加分、科研成果加分、综合测评平均分等。
5.材料报送。9月9日,学院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推免名单及排序,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6.报送名单。9月10日,学院按分配名额1:1.2的比例确定名单,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确定资格。9月11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正式推荐和候补学生名单。教务处在学校网站公示推免生名单。
附录3 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58人)
序号 |
专业 |
班级人数 |
直接推免名额(6.2%) |
专业动态调整排名奖励 |
综合奖励 |
合计 |
1:1.2名额 |
1:1.5名额 |
1 |
计算机 |
76 |
5 |
3 |
2 |
10 |
12 |
15 |
2 |
软件 |
65 |
4 |
2 |
2 |
8 |
10 |
12 |
3 |
信息 |
53 |
3 |
|
1 |
4 |
5 |
6 |
4 |
智能 |
54 |
3 |
|
1 |
4 |
5 |
6 |
5 |
电气 |
51 |
3 |
6 |
|
9 |
11 |
14 |
6 |
自动 |
47 |
3 |
2 |
1 |
6 |
7 |
9 |
7 |
89 |
5 |
|
2 |
7 |
8 |
11 |
|
8 |
信管 |
26 |
2 |
|
1 |
3 |
4 |
5 |
9 |
电商 |
14 |
1 |
|
|
1 |
1 |
2 |
10 |
数管 |
58 |
4 |
2 |
|
6 |
7 |
9 |
|
小计 |
533 |
33 |
15 |
10 |
58 |
70 |
89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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